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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田土承租问题
  
录入时间:08-02-01 09:34:10   来源:
1、农田每亩的承租价格?
2、农田向村民租还是居委会租?
3、搞生态农业政府有没优惠政策,需要什么条件?

一、关于农田的承租价格
根据土地所处的位置(交通方便与否)及土地肥沃程度,田土租金浮动较大。比如:双流村的田土租金均为500-600公斤稻谷/年,其他村田的租金为300-500公斤稻谷/年,土的租金为200-300公斤/年。
二、关于农田向谁租赁的问题
凡是前来租地的业主,对租来的土地不改变农业用途,镇、村、社三级干部都会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尽量使其将土地流转出来。业主可以直接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可以与社或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三、关于搞生态农业政府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
按照全县农业产业布局规划,从2007年起,在县内连续三年从事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笋用竹、茶叶、药材、优质牧草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在100亩、300亩、5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业主,县财政分别按150元/亩、200元/亩、300元/亩给予奖励(其中第一年奖励30%,第二年奖励20%,第三年奖励50%)。同时对固定资产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业主,按固定资产投入完成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经县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确认的种植、养殖专业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临时性管理用房的,视为农业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可以用宅基地进行置换,由县国土部门按照农村修建住房占用宅基地审批程序办理用地手续,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其他税费。但管理用房占地不超过10%。
对2007年度新增规模养殖荣二元母猪的农户或业主,每头给予100元的补贴;如果新发展荣二元母猪30头以上(含30头)的,奖业主(或农户)2000元;50头以上(含50头)的,奖业主(或农户)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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