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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营企业对员工补偿一事
  
录入时间:07-11-28 10:11:14   来源: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5年,一直都没有签定合同,也没有买保险,现在我想从这里辞职,不知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根据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的规定,即“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此,如果是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另外,因单位没有给你办失业保险,由此给你造成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你可以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单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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