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就医报销可到武警医院、市五院
重庆时报讯(记者 白润嘉) 今日起,南岸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居民,均可在药品、诊疗目录上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样的待遇。
同时,参保居民区外就诊医疗费,除在区合管中心报销外,还可到武警医院、市五院报销。
可报药品增至2026种
家住弹子石的刘女士,今年3月因胆囊炎入院治疗。与此同时,患同种病的陈女士也住进了她所在的病房。出院后,刘女士报销时发现,同一种药品,陈女士能顺利报销,而自己却被拒。“她享受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我享受的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刘女士觉得很委屈。
“并轨后,两者享受同样的待遇,可报的西药和中成药由原来700多种增加至2026种,增加了近两倍。”南岸区合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9月1日,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正式并轨。此外,儿童用药品种也将增加100余种。
区外就诊报销到医院
区外就诊医疗费的报销也作出了调整。除在区合管中心报销外,今日起,参保居民可在武警医院、市五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报销。从2009年1月1日起,区外就诊医疗费由武警医院和市五院承担报销任务,届时,区合管中心将不接受参保人员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