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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6年09月19日 09:54 来源: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6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12月在南岸区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扎实推进“六区一高地”建设,为顺利完成“十五五”规划目标,奋力打造重庆高质量发展南部增长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25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区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区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区人武部具体负责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

五、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

编辑:张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