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
《南岸区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南岸区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促进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权益,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大力建设 “健康南岸”,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南岸区关于推进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健全政府总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扩大监管覆盖面,使农村群众与城市居民享有均等化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服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要通过科学监管,促进食品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经过4年(2009—2012年)的努力,到2012年基本形成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在监管体制上,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工作目标考评机制,着力构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在监督管理能力上,逐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全面提高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健全城乡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整体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大幅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
3.在产业发展规划上,实现食品药品产业的发展同我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4.在生产流通秩序上,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络基本建立并发挥重要作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5.在安全防范意识上,企业自律规范意识、监管部门责任意识、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全面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得到普及,城乡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能力大大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把保障城乡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
2.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立足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食品药品各领域、各环节监管在农村地区的渗透,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3.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有选择、有步骤地推进此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责任,健全考核机制
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下,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按照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经费预算;统一指挥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强监管,查找、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衔接与联动机制,确保行政区域内尤其是农村地区监管工作的完整、高效。
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在依法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惩治力度的基础上,注重引导教育,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守法经营,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营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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